应对贸易壁垒:出口企业的难题
添加时间:2005-2-21 0:57:00
(来源:WTO与法治论坛)
一、出口屡屡遭拒--祸端起于“标准”
受“非典”疫情影响,一些国家纷纷对我出口产品设限。值得重视的是,并不是所有限制都因“非典”而起。我们不妨看看近来部分中国出口产品在欧盟市场因质量安全问题被通报情况:
●德国联邦消费者保护部称,原产于中国的全牛皮手套的深棕色边口使用了德国禁用的偶氮染料,不符合欧盟第2002/61/EC号指令、德国食品和日用消费品法等的有关要求。?
●西班牙称,原产于中国的一批便携式电压计不符合欧盟安全标准,消费者使用该产品时存在触电的危险。?
●英国贸工安全总局称,在对原产于中国的用电池作动力的婴儿奶嘴检测后发现,当拉力为25牛顿时,其布质绳长度达760毫米,超过了英国有关绳套直径不得大于380毫米的规定,有导致婴儿窒息的危险,不符合英国《产品安全规定》和欧盟玩具标准EN71-1号。?
●瑞典消费者管理局称,在对原产于中国的带塑料子弹的玩具手枪进行检测后,发现所配3颗子弹的长度均不足57毫米,儿童误食后有窒息的危险,不符合欧盟玩具标准。?
●丹麦消费者保护部称,对23把原产于中国的婴儿高脚椅依照DS/ENV1178-2标准检测后发现,其中3把椅子的稳定性不符合该标准有关安全技术要求,有前倾和后仰的危险,椅子的开口、活动部件和搭扣装置也不符合标准。?
●法国工业部称,儿童在使用原产于中国的玩具魔盒做魔术时,按照说明须将胶带贴到绷有金箔的气球上,然后用针穿过该处,被反弹的针可能刺伤眼部。该产品不符合欧盟88/378/EWG玩具安全条例和CE标识的规定……欧盟委员会在接到这些通报后,已就我国上述出口产品向消费者发出警告,并建议成员国自愿收回已出售产品或暂时禁止销售,部分欧盟成员国已对个别相关产品实施召回和禁售。?
欧盟的通报极大地损害了我国产品在欧盟市场的形象。这一方面是因欧盟繁杂、苛刻的技术标准所造成,但更重要的是,我国部分出口企业在生产管理过程中把关不严,不熟悉、不了解甚至不重视进口国对产品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在上述案例中,如果国内生产和出口商了解英国规定婴儿奶嘴的布质绳套直径在加力情况下不得大于380毫米,了解欧盟玩具手枪的塑料子弹长度必须达到57毫米的安全标准,并将出口产品的规格作相应调整,那么相关产品出口完全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还有,有的企业即使了解国外标准也不当回事,比如,国内牛皮手套生产商都知道德国禁止在皮革生产中使用偶氮染料,我国对欧盟出口的手套主体部分也均符合要求,却在手套边口这样的细微之处仍使用偶氮染料,导致我国牛皮产品对欧出口遇阻。
二、理性应对壁垒--切莫授人以柄
据调查,贸易壁垒每年约影响我国400亿~500亿美元的出口。其中,既有进口国对我出口采取歧视性贸易措施的原因,也不能讳言有我们自身的原因:一些企业对国外相关产品的具体标准和要求毫无概念,不按进口国产品安全质量标准组织生产,使出口产品在海外市场上被拒遭禁,企业损失惨重。?
在世贸组织规则的框架下,关税等传统贸易保护手段的作用正日益削弱,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传统贸易救济手段的使用也得到较为严格的规范。但在实践中,形形色色的非关税贸易壁垒依然存在,贸易保护主义时有抬头,名目繁多的技术标准就是其中的一把利器,对我进一步扩大出口的制约作用越来越大。这类壁垒措施隐蔽性强,涉及面广,且缺乏多边贸易规则的有效制约,正日渐成为部分世贸组织成员用以抑制我国出口规模的重要手段。?
技术性贸易壁垒,有其贸易保护主义的不合理性,然而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对此,必须理性看待,积极应对是上策,回避现实或拒不接受都不可取,特别是在出口受到“非典”影响的当前,更要努力把一切不利因素化至最低限。?
有关专家认为,公平、公正的国际贸易环境不会因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从天而降,伴随我国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出口竞争力的提高,更多的企业会直面防不胜防的贸易壁垒。国内企业急需学习相关知识,提高识别壁垒措施的能力,尽可能地规避和防范出口风险,同时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以免在出口中因质量安全问题授人以柄,进而蒙受损失。有关部门和中介组织也要充分运用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多种途径支持企业自由、平等地参与国际竞争,为扩大出口扫除障碍。